在互联网的强烈冲击下,各大商家都争相借助于互联网宣传自身的企业形象,标识作为 VI 的核心部分对于展示产品和企业形象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标识借助于 Flash 这个载体在网络上以动画的形式出现使得标识的概念由静止转为动态,由视觉转为视听结合,弥补视觉障碍者对信息的接受,这就是说随着运用媒体的改变,从动态的角度出发,标识不仅仅服务于静态的媒体,它除了必须具有传统标识设计的普遍性要求之外,还有更高的要求。
从传播形式来说,网络以图、文、声、像的形式,传送众多感官的信息,且环环相扣、引人入胜。首先由一个明快跳跃的 Flash 标识动画或者网站 logo 引入,接着会是一系列的品牌广告、企业介绍、详细的产品功能介绍、视频实况转播等等,这样的信息量只需制作成动态的网页摆放在互联网上就解决了,这是传统媒体根本无法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