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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稿是一把双刃剑,设计实力强的公司一般都不愿意参加比稿,因为每一个参加的设计公司由于没有保障不可能投入很多精力和足够的重视,而好的设计是需要时间、需要沟通、需要创意,需要成本投入的。由于成本的问题没有人肯对项目涉及的内容做最全面的了解和分析,只能用挤出来的空余时间应对比稿,结果出来的东西几乎都是没经过调查分析的,充其量只能算是排图或美术制作,与企业本身的需求差距较大,一旦选用,由于思维定势,差之豪厘,谬之千里,浪费设计费不说,重要的是影响了企业的形象,耽误了产品的销售。所以我们认为,要不就在前期通过沟通、了解、分析、比较认真选择一家公司深入去做,要不就尽可能提供足够资料,同时从公平对等的原则出发对每一个参加的设计公司支付一定的提案费进行非常规范的招标。
当然还有一些存心不良的广告主,打着“比稿”的幌子肆意掠夺广告人的灵魂。过去与众多受骗的同道一样,轻信广告主,被表象的东西所迷惑,不能认清真相,不止一次地喊冤无门。经一事,长一智,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回到原则性上,风行对任何性质的比稿直率地说“不”,我们只把宝贵的时间用于做实效的事。
纵观时下的比稿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摆架势:这种广告主仗着自身是什么大公司,大动干戈,哪怕是只做一款单张都得比稿。此般结果:广告主采百家之长,自
己了结这一单,或者找一家专门提供廉价劳动力的制作单位代劳照瓜画葫芦。
2.
玩虚的:广告主没公开比稿消息、评比规则及参与公司名单,连蒙带骗,对设计公司挨个糊弄要出稿,设计师没完没了地挑灯夜战,落得的结局:稿件成了“飞机稿”,广告主心里还自个乐着嘲笑那可怜的设计师们:生的糊涂,死的窝囊。还
请这些广告主们自重:广告人也是有自尊的!
3.
好交差:领导交待下来的任务,如画册设计,办事者为了讨好领导,自作聪明,一副巧舌弹簧的样子,如说:我是认为
你们是不错的设计公司,不过,我们公司领导不知道你们设计如何,所以需要先设计个样子给我们看,你也知道我总不好
就找你一家便向领导交差的…...云云,这样的结果:很简单,你是认可了人家的水平才找人来洽谈的,却对自己没自信,
还想指望人家投入精神为你效劳,没事做的公司才会陪你玩这把戏,人家最多随便出个稿糊弄你了事,反正一切前途未卜。
我们不参与比稿(除非是谈好比稿费及有影响力的项目),我们不徒什么所谓的名气,只求能帮上企业实际的忙。所以特别申明:希望任何有业务需要的广告主能尊重广告人的工作,不要虎头蛇尾,花点时间把工作做扎实。静下心来细品我们的设计成果,述说您的需求。在互相欣赏信任的前提下,友好地开启我们的洽谈,彼此就您的需求好好沟通,就课题找出最佳的解决之道。这将直接影响到您的品牌形象及品牌价值,否则,再好的螺丝刀,对于大头针也是无可奈何的!
风行严重声明:
1.本公司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无偿竞标项目,不做任何形式的"先做一个出来,我先看看"等不负责任的钓鱼式买卖;
2.不接受任何无诚意的欺骗创意思路,剽窃创意方案等买卖;
3.本公司所有设计师设计作品版权归深圳市风行视觉机构所有,任何企业单位或个人不得抄袭,模仿,作为它用,违者必究!
4.本公司已聘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朱博为本公司法律顾问(http://www.chinalawsos.com) |